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人才评价工作的
通知
各会员、中心各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河南省行业人才评价技术中心开展2024年度人才评价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凡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举办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以及新兴业态中从业(或中心会员),满足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有职(执)业资格准入要求的,须取得相应职(执)业资格证书;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但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的可作为评价参考。
二、组织领导机构
(一)成立领导小组。河南省行业人才评价技术中心成立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任组长。领导小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专业技术水平评价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
(二)成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委员会。根据不同专业成立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委员会,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数参照有关规定,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成立专业评议组。根据评价工作的需要,委员会可下设若干专业评议组,负责本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初步评议,提出评议意见,报评价委员会。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者,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提供能反映本人学历和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材料,报送至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报送以下内容:
1.《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评价申请表》(此表单独装订);
2.《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评价一览表》(请使用A3纸打印,一式五份,无需装订成册);
3.学历证明、专业技术成果、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及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4.现专业技术水平任职资格证书、原单位公布聘任文件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破格申请人需提交符合破格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破格推荐申请表》;
6.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以上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评价申请表》《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评价一览表》外,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装订成册。
(二)评价。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评价材料应严格审查把关,符合规定要求后,再提交评价委员会评价。对不符合要求或有问题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评价委员会对参评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水平、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评价,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者方为通过。对评价委员会评价通过人员接受社会监督。期间发现问题或出现争议的,应认真进行核实并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
(三)审定。经评价通过无异议的,河南省行业人才评价技术中心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正式行文公布。
四、证书发放
《专业技术人才水平证书》是证明持证人专业技术水平、层次的证件。证书由河南省行业人才评价技术中心统一印制、验印和发放,发放通知请及时关注河南省行业人才评价技术中心官网。
2024年6月5日
联系人:黄秘书长 1503983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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